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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4 浏览量:

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的通知

校宣[2015]15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推荐,并将有关事项强调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和实践的专业教师。

2.申报要求:在开展网络宣传思想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优秀作品,分为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三类。

3.申报材料及要求请各单位于928日前提交汇总表、申报表、作品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党委宣传部和学生工作部(处)将择优推荐。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68800928@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党委宣传部(行政北楼东404),联系人:赵鹏,林桂兰,联系电话:0591-22866475。逾期不予受理。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96

附件: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国高校网络宣传

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经研究,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在总结近年来举办高校优秀辅导员博客大赛经验和成果基础上,启动2015年全国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丰富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促进高校网络文化建设,提升师生网络文明素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着力培育一批网络名师名编,推出一批网络名篇名作,推广一批网络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典型经验。

  二、申报要求

1.作品内容

在开展网络宣传思想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优秀作品,分为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三类。

  (1)优秀网络文章是指在网络上撰写发表的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阐释师生关心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难点问题、厘清错误思潮和观点、普及网络法律法规、倡导网络文明等方面的文章,包括学术论文、时政博文、精要评论等。

  (2)优秀“微”作品是指在开展网络育人过程中设计、拍摄、制作并传播到网上的视频短片,包括微课堂、微视频、微电影、微公益广告等作品。

  (3)优秀工作案例是指各地各高校在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师生网络素养、开展网络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教育、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过程中研究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网络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手机APP、网站栏目、网络公众平台、在线课堂、网络社团等。

2.项目要求

  作品须为2015年原创(即201511日至提交截止日前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要体现立德树人基本导向,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高校网络文化繁荣发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成效明显。

  (1)优秀网络文章要观点正确、立场鲜明,体现以理服人、以文化人,对广大师生网民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2)优秀“微”作品要有思想性、深刻性、生动性。贴近师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摄影制作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要能体现价值观引导,能激发情感共鸣,能倡导网络文明,并且在网络上有较大影响力,有较高的转发、评论和引用量。

  (3)优秀工作案例要体现网络宣传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已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有固定工作平台、可靠条件保障、长效工作机制和明显育人实效,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和实践的专业教师。

2.申报数量

  (1)教育部直属高校可直接申报,每校限报3篇优秀网络文章、3件优秀“微”作品、1项优秀工作案例。首批教育部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高校可增报2篇优秀网络文章、2件优秀“微”作品、1项优秀工作案例。

  (2)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超过70所(含70所)的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遴选推荐属地高校15篇优秀网络文章、15件优秀“微”作品、5项优秀工作案例(除教育部直属高校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3)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在30—70所之间的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遴选推荐属地高校10篇优秀网络文章、10件优秀“微”作品、3项优秀工作案例(除教育部直属高校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4)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在30所(含30所)以内的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遴选推荐属地高校5篇优秀网络文章、5件优秀“微”作品、2项优秀工作案例(除教育部直属高校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3.申报材料

  (1)申报表。学校党委意见一栏请填写15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

  (2)优秀网络文章和优秀“微”作品均须提供发布传播的网络链接地址,包括网页截图、上传时间,转发、评论和引用量等(取单一网络平台的最高值,不用重复累加),以及能佐证作品网络影响力的材料(网络影响力证明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学校党委)。

  (3)优秀网络文章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辅助材料,包括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

  (4)优秀“微”作品需在片头文字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片长不超过600秒(10分钟);上传作品到活动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活动平台展示;提交光盘输出为MP4文件(h.264编码);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提倡标注字幕。

  (5)优秀工作案例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5000字以内。

  (6)参评作品版权无争议,为参赛者本人、申报团队(或学校)所有,严禁侵权行为。

4.申报要求

  (1)汇总表、申报表、作品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学校网络文化建设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所有电子版材料上传至中国大学生在线活动平台(www.univs.cn);所有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理事会秘书处,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邮寄,其他部委属和地方院校由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统一邮寄。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51030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最终有效参赛资格以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为准。

  (2)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结合本地本校宣传思想工作实际,做好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的组织遴选工作,形成长效推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组织开展本地本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四、评审与表彰

1.本次评选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主办,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中国大学生在线承办,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作品评选工作。

2.优秀网络文章和优秀“微”作品主要考察作品网络影响力、理论(内涵)深度、写作(制作)水平、阅读(观看)便捷性等指标。优秀工作案例主要考察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项目的长效性、示范性、引领性。

3.评选活动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公示后下发表彰通知,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中国大学生在线

  王慧敏010—5855686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23层全国高校校园网站联盟理事会秘书处(邮编100029

2.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叶定剑 010—66096680

  周 010—66096652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

                              201819

附件1

2015年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汇总表

省份

学校名称

作品类型

作品名称

作品网络链接

申报人(申报部门)

手机

附件2

2015年高校网络宣传思想教育优秀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学校名称

作品信息

(请在所选类别前划“√”,限三选一)

1.()文章2.()“微”作品  3.()案例

2.()个人项目()团队项目

网络链接

(案例可不填)

阅读量

(案例可不填)

评论量

(案例可不填)

申报人

(案例可不填)

(案例可不填)

部门职务

(案例可不填)

(案例可不填)

地址邮编

(案例填部门地址)

其他成员

部门、职务

(限300字以内)

学校党委意见

负责人:签章:

省级教育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