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精神文明 · 正文

关于报送“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创建材料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4 浏览量:

关于报送“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创建材料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培育对象”迎评工作,现将创建材料报送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创建材料报送清单

1.根据《全国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初评项目一览责任分解表》的任务分工逐条形成本单位的书面小结,小结要能体现该条目创建情况、创建特色和亮点、创建的相关数据与事实;

2.根据《全国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初评项目一览责任分解表》的任务分工逐条形成本单位的盒装支撑材料,材料具体详实,能充分体现创建情况与特色亮点;

3.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及名单;

4.本单位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总结和2016年创建工作计划。

二、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1.报送截止时间:920

2.报送地点:行政北楼东409

3.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22866479Emailwmb@fzu.edu.cn

校党委宣传部

校文明办

                                                       20169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