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校歌是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历史传承和大学精神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广泛传唱校歌,弘扬福大“三种精神”,献礼65周年校庆,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的爱校荣校情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凝聚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集体教唱学唱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及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学唱,尤其是新生,学唱校歌是新生入学后的重要一课,有助于促进广大新生更好地融入学校育人氛围,更切实地感受校风学风。可于附件下载校歌词谱、音频、伴奏及视频,或转发福州大学官方视频号校歌MV进行学唱,做到人人会唱、人人乐唱。
二、开展传唱推广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传唱校歌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以及有关庆典、文艺表演等集体活动中,利用各种机会传唱推广校歌。各单位要做好学唱校歌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积极主动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学唱氛围,扩大校歌在广大师生和校友中的影响力。
三、关于校歌的使用说明
各部门和个人使用校歌应以学校发布的统一版本为标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歌词歌谱。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歌的传唱推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以传唱推广校歌为契机,引导师生员工践行传承学校精神,凝心聚力,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大学校歌
党委宣传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