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福大委宣〔2016〕6号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制定《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与主动权,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高水平“211工程”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思想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理论素养
1.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头脑。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2.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加强学习阵地建设。着力抓好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理论学习、教职工理论学习、党校培训和党支部学习,完善研究型学习、在线学习、专题报告等形式,建设信息化学习平台,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学习与研究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校院两级党委班子定期学习会制度,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完善二级中心组学习考核方式。健全师生员工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准确把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和学习需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学习效果。
3.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以课程建设改革、教学方法改革和考试方式改革为着力点,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学校教学体系中的重点建设地位。高度重视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严肃课堂教学、学术研究的政治纪律;完善校领导思政理论课听课制度和校党委行政定期研究思政理论课建设制度,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氛围,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秀课程。
(二)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管理
1.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把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否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是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课堂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相关部门以及各院系严格执行专兼教师聘用、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严把课堂教学政治关、质量关,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
2.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教授有纪律、公开宣传有要求”的原则,教师和研究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学术自由的关系,正确处理学术研究与课堂教学的关系,在事关政治方向和根本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守土有责、守土有方;改进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方式,加强教学实践环节,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激发大学生学习热情,提高课堂教育效果。
3.严格实行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申报审批制度。主办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管理,严格申报、登记、审批制度,把好关口,确保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正确政治导向,未经审核审批不得擅自举办,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4.加强和改进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管理。建立健全审批制度,严把境外基金资助的合作对象、合作内容、资金来源、协议签署关,对正常开展的涉外科研项目要加强保密审查和过程监管。教师个人申请、接受境外基金资助,须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正式对外联系和申请。拟向境外提供的研究成果,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提供、引用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调查材料、内部资料。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管理
1.以教风、学风、校风建设为主线,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开展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雷锋精神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管理。校团委要把握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支持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严格实行学生社团登记报批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团干负责社团日常管理工作。学生社团成立,须经校团委审查同意。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学生社团开展跨校交流活动以及组织大规模社会调查、举办人文社科讲座、论坛和报告会等,必须报校团委审批。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对学生社团经费来源进行严格把关,未经批准,学生社团不得接受境外资助。
3.切实加强网络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建好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大力宣传科学真理,塑造美好心灵,弘扬校园正气,以正面权威声音,形成强势主流舆论,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加强对校园网的监控管理,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扩散,实行校园论坛用户实名注册制度,加强论坛监管,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信息过滤、信息适时监测与跟踪、路由路径控制等系统,提高校园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倡导文明上网,使网络成为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建成一个系统安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内容丰富、信息健康的“绿色网络”。
4.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加强对师生进行国情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营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坚决防止各种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打着宗教的幌子进行渗透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具体责任。各学院、各部门要把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经常分析研判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及时有效地加以应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监控管理,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相关事件的,应实施责任追究。
2.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强”的标准和“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确保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特别是院系党委和教研室、研究所党支部在维护思想政治和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完善管理体制。将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导工作纳入学校党建、精神文明创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评体系,有关工作情况作为先进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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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